上海一女子维权十余载申请宅基地屡遭推诿 500 元月补贴难圆安居梦

在上海青浦区,一名离婚后户籍留村的无房女子,为申请一处合法宅基地建房安家,踏上了长达十余年的维权之路。十余年间,她数次提交申请被无故拒绝,诉诸法律虽获法院支持却难以落地,遭遇村、镇两级部门相互推诿,仅能领取每月 500 元的住房解困补贴。这笔钱在寸土寸金的上海,连基础租房需求都无法满足,当事人一家三口至今居无定所,合法的安居诉求迟迟未能得到解决,基层履职的缺位与维权渠道的堵塞,让普通百姓的安居梦变得遥遥无期。
当事人 2011 年因感情不和与前夫离婚,户籍始终保留在青浦区重固镇某村,离婚后便成了村内无房户,自此开启了漫漫宅基地申请路。起初她提出申请,被村委会以 “离婚未满 5 年” 为由直接拒绝,无奈只能默默等待。好不容易熬满 5 年再次申请,又被无端增设 “需夫妻一方有结婚家庭” 的条件,申请再次受阻。2016 年 12 月、2018 年 2 月,当事人两次按正规流程提交书面宅基地建房申请,村委会却始终以 “村庄规划为撤并村、暂无建房规划” 为由口头回绝,既未履行接收申请后的张榜公布、审核报送等法定程序,甚至连正式的建房申请表都不愿提供。她向镇政府信访投诉,得到的也只是 “不符合建房规划” 的简单答复,合理诉求被直接拒之门外。
求助无门之下,当事人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将村委会诉至法院。2018 年,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明确村委会依据法规具有处理村民建房申请的法定职责,其仅以口头答复拒绝、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行为构成行政不作为,判令村委会在判决生效后 60 日内,对当事人的建房申请依法处理。这份判决让当事人看到了希望,可后续发展却再次让她陷入绝望。
法院判决后,村委会虽按要求将当事人的建房申请报送至镇政府,可镇政府审核时,却以 “申请材料未明确建房用地情况、拟建房位置和四至范围” 为由将材料退回,审批流程就此卡住。而核心问题在于,建房位置及四至范围本应由村委会结合村内土地规划划定,并非村民个人能自行确定。当事人就此多次与村、镇两级沟通,却遭遇典型的相互推诿:村委会称 “镇上未下发规划文件,无法划界”,镇政府则表示 “建房划界是村委会职责”。两级部门各执一词、踢起皮球,直接导致申请材料始终无法完善,宅基地审批陷入停滞,法院的生效判决俨然沦为一纸空文。
更让当事人无法接受的是,当地相关部门以 “解决住房困难” 为名,为其发放每年 6000 元的住房解困补贴,折合每月仅 500 元。在上海即便郊县,500 元每月连一间基础单间都租不到,更别提支撑一家三口的居住开支。当事人坦言,领取这笔补贴只是为缓解临时租房压力,实属无奈之举,可这份补贴竟被相关部门当作拒绝审批宅基地的理由,声称 “主动申请并领取补贴,即默认暂时放弃宅基地申请”。
这一说法让当事人倍感荒谬:“这钱连基本居住都满足不了,只是解燃眉之急的临时补贴,谁会为了 500 块放弃安身立命的宅基地?这不过是他们敷衍塞责、不想解决问题的借口。” 据悉,镇政府曾实地调查核实,当事人本人及现任丈夫均无其他宅基地申请记录,申请条件完全合法合规,本应享受正常村民权益,却因基层部门不作为,连最基本的住房保障都无法实现。
为推进审批、要求村委会履行划界及张榜公布等法定职责,当事人 2020 年再次向法院起诉,却被以 “村委会系群众性自治组织,诉求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为由裁定驳回。诉讼之路接连受挫,她又将希望寄托在信访渠道,先后向镇、区、市三级信访部门反映情况,诉求是依法安排宅基地或制定农民上楼等替代方案解决居住问题,2025 年 7 月还向进驻上海的中央第六巡视组邮寄了诉请材料,希望能得到更高层面的关注与解决。
重固镇政府信访答复称,已按解困方案发放年度补贴,补贴将发至居住问题实际解决;青浦区政府曾作出复查意见,撤销原信访答复并告知其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解决,可当事人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核后,最终得到的结果是 “维持青浦政府复查意见,若以同一事实理由继续投诉,各级信访部门不再受理”。除此之外,当事人还拨打 12345 市民热线、在领导留言板反映情况,甚至写信向北京信访部门求助,可所有努力均石沉大海,12345 也以 “已通过法院途径维权” 为由不予插手。十余年间,她跑遍了所有能尝试的部门,维权之路彻底陷入死循环。
更让人心有不甘的是,当事人表示村内并非如相关部门所说 “无地可批”。据其介绍,该村 2012 年曾审批过一批宅基地,其中有一处空地至今空置未建房,她多次向村委会申请确认该土地性质、是否可作为建房用地,却始终被模糊回绝,仅得到 “这不是宅基地” 的简单答复,从未收到正式书面说明和合理解释。一边是村民无房可住、多次申请宅基地被拒,一边是村内有空置宅基地未被合理利用,这样的现状让当事人始终无法理解。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权益受法律严格保护,中央也多次明确要求保障村民合法建房权益,各地需每年预留专门的村民建房用地指标,切实解决村民住房困难。这些惠民政策的出台,本是为了保障普通百姓的基本生活需求,可到了基层落地时,却因部分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相互推诿,沦为 “一纸空文”。基层部门本应是为民服务、排忧解难的第一道防线,却在面对村民合理诉求时,层层设卡、敷衍塞责,将微薄的解困补贴当作住房保障的 “替代品”,无视法院生效判决,无视村民的基本安居需求。
从 2011 年到 2026 年,十余年的时间里,当事人从年轻的离婚女性,变成了为家庭奔波的母亲。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只是想争取一处属于自己的合法宅基地,给家人一个安稳的家,这是最基本、最朴素的生活诉求,却为此付出了十余年的时间和精力,受尽冷眼与推诿,至今求告无门。
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民生保障本应更加完善,却出现了村民为宅基地维权十余年无果的情况,这不仅寒了普通百姓的心,也违背了基层治理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能够正视此事,主动介入调查,打破村、镇两级相互推诿的壁垒,实地核查村内土地空置的实际情况,依法依规重新审核当事人的宅基地申请,切实解决村民的实际住房困难。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以此为戒,规范基层履职行为,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地见效,让每一个普通百姓的安居梦,都能得到真正的保障,不再成为遥不可及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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