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大连市西岗区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毕业生40人公告
来源: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就业网 时间:2022-04-07 17:19:40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决定招聘教师4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招聘事业单位事业编教师40人,详见大连市西岗区2022年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毕业生计划(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毕业及择业期(2020、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毕业的本科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七)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八)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九)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考生所在学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3日8:30-2022年4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邮箱为:xgjszp@vip.163.com,上传审核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做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和视频,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中,电子邮件的文件名为:招聘岗位+姓名
3、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1)《大连市西岗区2022年教育系统招聘全日制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A4纸单页打印、本人签字后上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纸上);
(3)毕业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及以上还需提供学士学位证书),2022届毕业生上传“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
(4)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全网页截图,2022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就业协议书(封皮需要填写完整);
(6)申报岗位学历已完成的学期成绩单;
(7)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含荣誉证书、能力等级证书、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奖学金获得情况等,按照取得证书的时间顺序提供材料);
(8)面谈以“如何做一名面向未来的老师”为题,录制2分钟视频(严禁透露个人信息、始终保持本人正面上半身入镜,视频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100MB,视频只能上传1个)。
4、相关要求:
(1)报名采用诚信制原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应聘岗位专业要求要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考生经本人同意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初选
根据考生上传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和面试初选赋分,每个报考岗位按2: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大连市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公众号发布,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及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教材版本。
(四)面试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组织考生通过线上面试或线下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基本教学素质与方法等。
(五)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和地点: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系考生网上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就业协议书》,需要与网上提交的材料一致。
未按规定时限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收取《就业协议书》。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应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时间由区教育局确定,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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